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监督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学习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
2.有关部门不履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哪个部门予以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会处罚。
3.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有哪三项??
答:推广普通话的基本措施有:1.目标管理、量化评估;2.普通话水平测试;3.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4.社会用字中禁止使用哪些不规范用字??
答:⑴已经简化的繁体字;⑵已经淘汰的异体字;⑶自造的简化字,已经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字;⑷已经淘汰的旧字形;⑸已经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5.新时期我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奋斗目标是什么??
答:新时期我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在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汉语拼音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起有效的中文信息处理的管理制度。
6.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违法行为的管理途径有哪些??
答:有3条管理途径:一是社会共同管理,二是责任人所在单位管理,三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管理。?
7.普通话等级证书由什么机构颁发?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办颁发。
8.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分为几个等级?
?答: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校和市级示范校。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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