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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资料
发布者:紫荆城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9/6/18 9:56:39   浏览次数:1644

1.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多部法律都提出要推广、使用普通话。更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1月l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规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并对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

2.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将在一定领域和指定地区内长期存在,普通话和方言将处在一个不断融合丰富的过程中,这句话对吗?

:对。

3.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语言文字与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关系是什么?

答:国家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地位平等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是什么部门?

答: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5.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是什么??

答: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设在教育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由哪个部门颁布??

答: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7.城市公共场所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应当做到三个“有利于”。这三个“有利于”指什么?

答: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9. 什么是“三纳入一渗透”?

答:所谓“三纳入一渗透”就是要求学校“把普及普通话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教师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中”。                                                2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