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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者:校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18 9:34:54   浏览次数:975

江宁区责任督学10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一、 主要工作

1. 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一校一策”实地核查,

2.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回头看”6月份“五项管理”专项督导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3.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

4.幼儿园责任督学按照普及普惠专项督查的要求开展实地督查,

5.中小学责任督学撰写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幼儿园责任督学完成“五项管理”“回头看”的整改落实清单和“双普”的专项督查表。

二、工作要求

1.中小学责任督学按照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申报要求开展“一校一策”实地核查,校核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10条指标的达标情况,捋清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对照“五项管理”问题清单跟踪督查学校整改落实成效;

3. 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检查

1)督前:中小学责任督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领会精神与要求。学习区督导室制定的《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方案》,明确督导要求。通知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量表》完成自评,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督中:中小学责任督学到校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访谈师生家长、查阅台账资料,充分了解学校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课后服务实际情况,掌握真实信息,完成督查。督查后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督后:中小学责任督学完成《江宁区中小学校“双减”和课后服务专项督导量表》中“督导情况”,于10月28日前务必将挂牌督导学校问题清单(汇总)、专项督导报告(一校一报告)及时上报,电子稿发送邮箱

     4.幼儿园责任督学按照普及普惠专项督查的要求,完成《江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查表》1.2.3,于10月30日前发送片区组长,由组长统一发送邮箱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