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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4月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者:校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4/13 9:27:49   浏览次数:889

江宁区责任督学4月主要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1.中小学开展“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一小时”经常性督导,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

2.完成督导量表,撰写专项督导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1.中小学责任督学通过登录学校网站、查阅台账了解学校“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一小时”安排和活动情况。现场观看活动的组织情况,发现特色与亮点,提出建议与意见。

2.中小学责任督学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图片等记录,认真填写《江宁区中小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一小时督查表》,当场向学校反馈督导情况,完成《江宁区责任督学反馈单》。

3.中小学责任督学于4月14日至23日自行选定时间进校随机督导。

4.中小学责任督学于4月28日之前将《江宁区中小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一小时督查表》、《江宁区责任督学反馈单》、《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月督导报告发至电子邮箱 

(二)幼儿园责任督学工作要求

1.幼儿园责任督学按照《江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工作方案》要求,于4月15日至22日进园开展专项督导。

2.幼儿园责任督学于4月27日之前将月督导报告、《江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量表》、《江宁区创建“江苏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专项督导评估核查表》、《江宁区责任督学反馈单》、《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的电子稿发送片区组长,由组长汇总片区督导问题清单,于4月28日之前将片区督导问题清单连同责任督学报送材料电子稿一并发送到。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