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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共“法”携手 陪伴幼儿成长——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紫荆城幼儿园
发布者:校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5/18 9:31:57   浏览次数:1088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优秀的孩子离不开老师和家长的合力托举《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父母要努力和孩子一起奔赴更意味着家园要朝着同一个方向发力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江宁区2022年家长学校工作意见》(江宁家总校[2022]3号)的要求,更好地学习、传、贯彻该法律法规,促进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根据工作实际,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宣传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幼儿园积极运用微信平台、公众号、班级群等广泛开辟传途径,向家长传法律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和核心内容,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目标,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认真学习。

幼儿园对教师们进行有组织系统的学习,首先,深刻领会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幼儿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园长、教干为首带头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要求,系统组织学习开展相关讲座,切实把法律的学习传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动员广大教师不仅要学习,还要把法律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具体实践,转化为教书育人的实际行动。

有效竞赛。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竞赛内容根据本园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幼儿家长参加线上答题竞赛形式、教师进行线下笔试的竞赛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活动使两个教育者教师和家长自觉践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真正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好朋友、好老师。

完善学体系。

为了完善学校指导服务体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家委会、学校公开日、家长会、家访等工作机制。以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如果把孩子比作一粒种子,家庭教育就是种子成长的土壤,幼儿园就是种子发育所需的阳光、空气、雨露,家园共育、同心同力才能产生“1+1>2”的合力。《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以法律方式“指引”父母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也明确国家、社会需要提供的支持协助,通过公共体系合力“赋能”,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同学习和成长,最终培养一个阳光、健康、开朗、坚强、自信的孩子,共同托起孩子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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